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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

时间:2010年01月18日 00:00  阅读:

为了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及其人身和财产安全,根据国家教育部《普遍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》和《信阳师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纪律教育,严格学生管理的决定》的要求,物理电子工程学院除加强日常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外,现与每位在校学生签订本安全责任书。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,请认真阅读:

1、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活动,不得迟到、早退或无故旷课,不得在上课、自习时间从事非学习活动。有事须按请假制度认真履行请假手续。请假手续包括:事先征得班主任同意,填写请假条,请假超过1天时间须报请院主管领导批准,超过5天以上须报请学校教务处批准,并按时返校销假。否则按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。学生请假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。

2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严禁违反规定擅自在校外租赁房屋住宿,而应当按照学校的要求统一安排住宿。如有特殊情况,经家长同意,再报请校院两级批准。学生外宿引起的安全问题责任自负,同时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给予严厉处分。

3、任何学生不得下河、下水库游泳、洗澡。违反者一律作开除处理。

4、任何学生不得在寝室内以任何形式私接电源使用电器设备、生火,使用酒精炉、煤气烧水做饭、取暖,熄灯后不得点蜡烛等,而应当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,按时熄灯就寝,不喧哗打闹,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,不损毁和私自拆装宿舍设备;

5、任何学生在校因身体或者精神原因引起的安全问题责任自负,与校方无关。

6、提倡和支持正常的学生勤工俭学活动,严禁学生以勤工俭学为名违法乱纪,获取不正当收入。

7、严格学生外出开展集体活动报批制度。如确有必要,需填写外出活动审批表,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校学生处备案,且学生外出开展集体活动至少应有一名老师带队参加。

8、学生不得私自联系家教,不得参加传销、邪教等非法组织的活动,不得组织假期打工,否则由此所引起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。

10、大学生应诚实守信,谦虚礼让,严禁阳奉阴违、盗窃等不良行为。遇事要冷静,防止因小事引起争端,严禁学生群体冲突。

11、学生不得随意在校外就餐,以防止食物中毒和由饮食卫生隐患所引发的安全问题。

12、“双休日”期间,学生离校必须向班主任报告,所有学生都必须在星期日下午返校并按时上晚自习。

13、禁止学生与社会上闲散人员接触,不准将闲散人员带入住室或教室,不准在校内外酗酒,不得打架斗殴。否则,将对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,由此所引发的一切安全问题后果自负。

15、严禁学生从事非法商业经营、色情活动等,否则,按勒令退学处理。

以上各项规定与要求,希望各位同学严格遵守。否则,所引起的一切安全后果,责任自负。

 

学生(签名):     家长(签名):     班主任(签名)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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