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理电子工程学院教研室考核办法
为了充分调动各教研室的工作积极性,树立典型,鼓励先进,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制度,推动我院教学改革,提高教学质量,根据我校教学管理的文件精神和物电学院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考核范围
物电学院所有教研室
二、 考核程序
1.各教研室根据考核条件,对本年度本教研室工作进行全面总结,并上报有关材料。
2.学院成立教研室考核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结合各教研室平时开展教研活动的实际情况和表现,对各教研室的材料进行审核。
3.领导小组根据统一的量化核算方案,核算每个教研室的分值,具体核算办法如下:
教研室分值=教研室基本工作分值 + 教研室附加分值
说明:
(1)教研室基本工作分值满分为50分;教研室附加分值满分为50分,计算时取附加分值最高的教研室的分值为50分,其他教研室的附加分值按比例折算,即:每个教研室附加分值×50分/最高的教研室附加分值。
(2)教研室基本工作分值按附件一规定的标准计算。
(3)每个教研室附加分值计算方法如下:
每个教研室附加分值=人均教学工作附加分+人均科研工作附加分=教学工作附加分/教研室总人数 + 科研工作附加分/教研室总科研人数,教学工作附加分项和科研工作附加分项详见附件二。
(4)根据科研处文件,职称或学位换算为科研人因子分别为:省级特聘教授为12、校A级特聘教授为6、校B级特聘教授为4、校外兼职教授1.5、正高或博士(含关键岗教授)为1.4、副高为1.1、中级或硕士为0.8、初级为0.4。
4. 根据每个教研室的分值多少,评选出一个优秀教研室。
三、奖励办法
优秀教研室全体教师本年度目标考核奖上浮3%。
四、附则
1. 本办法自
2. 本办法由学院教学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物理电子工程学院
附件一:教研室考核基本分值项
基本分值项 |
分值 |
说明 |
1.认真开展教研室建设,教研室建设、管理规范,有相应的规章制度,工作开展正常且有记录,档案齐全。 |
5分 |
查看原始材料。缺规章制度或工作记录不全,扣3分/项。 |
2. 每学期制定有教研室活动计划,计划内容祥实、规范,并按时上交。每学年开展教研活动不少于学校规定的次数,其中申请学院检查的活动次数不少于6次,活动内容符合学校教研活动计划实施细则的要求,有记录、有存档。 |
10分 |
查看原始材料。缺教研室活动计划,扣3分。查看教研室活动记录(内容包括时间、地点、参加人员、活动主题、与会人员讨论和发言内容及效果分析等),少一次活动扣2分。 |
3. 严格执行教学研讨、观摩交流、教学互听制度,教研室每位老师按要求完成听课任务。 |
10分 |
抽查听课记录。没有完成听课任务的老师,扣2分/人。 |
4. 按时完成考试命题、阅卷及教育实习、学年论文、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工作。 |
15分 |
学校检查试卷、毕业论文(设计)存在明显问题时,扣5分/份。 |
5、按照学院安排完成各类监考任务。 |
10分 |
学校进行考场测评时,出现问题,扣5分/场。 |
说明:基本分扣完为止,不倒扣分。 |
附件二:教研室考核附加分值项
|
附加分值项 |
评分标准 |
1. 教学工作 |
1.1 试题库建设 |
50分/门次 |
1.2教材编写 |
60分/部,主编所在教研室加分。 | |
1.3组织申报质量工程建设项目(教学团队、精品课程、示范中心等)并获批立项。 |
根据科研处认定结果,国家级:300分/项;省(部)级:150分/项;校(厅)级:20分/项。主持人所在教研室加分。 | |
1.4校级教改项目申报(省厅级以上教改项目已包含在科研奖励中) |
20分/项 | |
1.5教研室老师获得的各种教学奖励(包括:教学名师、优秀教师、教学优质课大奖赛、教案、课件等)。 |
根据学校认定结果,国家级:200分/项;省(部)级:50分/项;校(厅)级:10分/项 | |
1.6指导学生情况(包括学生发表论文、参加各种竞赛活动获奖等) |
发表论文积分办法: 参见科研处文件《信阳师范学院科研奖励核算办法》,在此基础上打半折。 获奖(三等奖及以上)情况积分办法: 国家级:100分/项;省(部)级:25分/项;校(厅)级:5分/项。 第一指导教师所在教研室加分。 | |
1.7开设校公选课、双语课 |
10 分/门次 | |
注:以上所获奖励,一、二、三等奖的权重分别为:1、0.8、0.6 | ||
2. 科研工作 |
2.1 论文 |
积分办法参见科研处文件《信阳师范学院科研奖励核算办法》 |
2.2 著作 |
同上 | |
2.3 科研项目 |
同上 | |
2.4 科研获奖 |
同上 | |
2.5 产权成果(专利、软件著作权等) |
同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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